关于2011年度职称申报材料收取的
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
现就2011年度职称申报材料收取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鉴于2011年度收取职称申报材料的时间紧、任务重,所有申报材料均不接受补充材料,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人员也不予通知。
2、各县(市、区)职改办、各单位在收取申报材料时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虚假材料,凡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严肃处理,两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和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岳阳市职改办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