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
及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人事(政工)科:
为了做好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考核的有关规定
2011年全市年度考核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实绩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011年年度考核仍然按照《湖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原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人核培发〔1995〕153号)执行。
二、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
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考核委员会或考核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订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机关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增强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合理确定优秀等次的比例
2011年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合格)和不称职(合格)四个档次。
要严格控制优秀等次比例,目标管理考核被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定为年度(指上一年度)工作先进(优胜)单位的(某一单项工作被评优的不在其内),其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达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20%;目标管理考核达标的,其单位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内;目标管理未达标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以及被市委、市政府专项考核一票否决的,其单位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0%。
2011年年度考核不设二等功以上奖励(挂职锻炼公务员除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四、严格执行考核审核制度
年度考核等次审核工作,按现行管理权限进行,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本级六大机关、群众团体和人民团体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综合管理及考核结果的审核;各级政府人社(人事)部门负责本级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综合管理及考核结果的审核(市直公务员机关、已批准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上述单位中财务人事未独立门户的事业单位由市人社局考核奖励科进行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其他事业单位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县(市)、区委管理的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审核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进行。
各单位送审考核结果均以表格的形式呈报,必须分别认真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审核表》(附表一)、《岳阳市国家公务员奖励审批表》(附表二)、《岳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附表三)、《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拟记三等功人员花名册》(附表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附表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花名册》(附表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9—2011年年度考核汇总表》(附表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9—2011年年度考核花名册》(附表八)。每种表格一式二份,除纸质外,还须报电子文档备案。所有表格由各单位自行统一用A4纸打印。
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在报送审核时,必须提供《考核记实本》查验。
五、加大考核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自查,确保平时考核有据可查,年度考核操作规范。要严肃考核纪律,依法兑现考核结果,切实避免考核工作流于形式,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和严肃有效。要坚持分类考核的原则,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对不按规定实施考核或随意突破优秀等次比例的单位,不能按考核结果兑现相关待遇。
六、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的,只参加平时考核,不参加年度考核:
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②出国探亲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③非部门派出,但驻部门同意外出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2、有下列情况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①新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②调任或者转任的工作人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③挂职锻炼的工作人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④本年度由军队转业(退伍)到单位的工作人员,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转业(退伍)前情况,可参考其转业(退伍)时的鉴定,无重大问题者,一般当年应定为称职等次。
⑤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的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⑥借调的人员,借调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由借调单位进行考核,结果反馈给原单位;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借调期间的情况由借调部门提供。
⑦执行出国援外任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依据所在援外机构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确定等次。
⑧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3、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①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
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③党纪、政纪同时受处分的,从重处分结果执行。
4、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5、工作人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6、年度考核授予嘉奖的奖金为400元,记三等功的奖金为600元,所需奖金由获奖者所在单位在奖励经费中列支。
7、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按本单位考核人数填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审核表》,按单位性质和类别到市人社局考核奖励科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征订《考核记实本》。
8、市直单位考核结果的审核时间按下列安排进行:人民团体、宣传系统2012年2月10日—11日;人大、政府系统 2012年2月14日—16日;政协、农办系统2012年2月17日—18日;统战、建设系统2012年2月21日—22日;党群、卫生系统 2012年2月23日—25日;发改委、金融系统2012年 3月1 日— 2日;经委、商务、科技系统2012年 3月3 日— 4日;交通系统2012年 3月7 日— 9日;政法系统2012年3月10日— 11日;教育系统 2012年 3月14日— 18日。
9、年度考核工作有关联系方式如下: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办公电话:0730—8889341,
电子邮箱:yysgwy@163.com;
市人社局考核奖励科办公电话:0730—8882363,
电子邮箱:rskhjl@foxmail.com;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公电话:0730—8882395,
电子邮箱:xubo908@126.com。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关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的通知
市政务服务中心各派驻单位:
根据岳办发〔2007〕11号文件精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市政务中心按照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统一组织考核,按实有人数单列考核指标,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请各单位不要重复列入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名单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奖励科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1: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格(附件1)
附件2: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岳阳市国家公务员奖励审批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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